各位同学: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全党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学院全体学生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开展2022-2023学年“教院之星”的评选工作,现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教育学院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6月

三、评选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重任,书写青春华章”为主题,推选人员需在知识素养、自强自立、社会公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艺术、党团活动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推选人员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民生,心系社会。

2.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进取、严于律己、敢于创新、甘于奉献。

3.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友爱。

5.有创新精神。

6.富有激情,志存高远。

四、评选类别:

1.智慧之星:拥有扎实的文化素养,知识渊博。

2.勇气之星:自强不息,敢于接受挑战,喜欢超越自我。

3.爱心之星:乐于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责任之星:有极强的责任感,对他人、社会以及集体投以热切的关注。

5.创意之星:在学习、科研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6.闪亮之星:能歌善舞,积极参加文艺活动。

7.实践之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

8.自强之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敢于拼搏。

9.党建之星:热爱中国共产党,严于律己,能做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五四之星:热心于共青团工作,能够以身作则。

五、评选流程: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每位学生可以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类别,填写教育学院“教院之星”申请表(见附件),每人仅能申请1项;各班级、各党(团)支部推荐进行推荐,每项0-1人,每人只能被推荐1项。申请表或推荐表班级收齐之后,请于5月31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到educyl@163.com。

2.评选方式:由“教院之星”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评审,学院最终将评选出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教院之星”研究生、本科生各十名。评审年度如无符合标准的人选,相应奖项则空缺,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3.公布、学习和颁奖阶段:

公布最后当选名单,宣传学习“教院之星”的先进事迹,并颁奖。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教院之星”申请(推荐)表.doc

教育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3年5月28日